敏捷開發整合用戶體驗,業界現況討論
1990年代萌芽的敏捷開發方法,歷經30多年的市場驗證,已經是全球公認最適合數位時代的團隊協作模式。
Scrum是敏捷開發法中的最大公因數,Scrum主張組成跨職能團隊,每個迭代(Sprint)都交付出符合完工定義(Definition of DONE)的增量成品(Increment)。這個看似簡單的主張,對需要注入用戶體驗(User Experience)的產品來說,就會變成非常複雜。
用戶體驗(User Experience)從研究、互動到介面設計的方方面面,原本就是整合了不同的專長,如果要融入敏捷開發團隊「節奏開發,隨時交付」(Develop on Cadence, Release on Demand)的工作模式,那UX的工作應該放在敏捷團隊內,還是團隊外呢?
我們針對台灣的現況,一起來討論。